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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能效标识管理方法》,空气压缩机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
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以下为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
截止到2019年5月的最新数据。
企业建立自有检测实验室需要证明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合规的检测管理规范,并提交备案通过。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2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3 |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4 | 国家中低压空压机及钻凿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
5 | 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
序号 | 单位名称(按字母排序) |
1 | 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 |
2 | KAESER KOMPRESSOREN SE |
3 | 力达(中国)机电有限公司 |
4 | 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
5 | 宁波德曼压缩机有限公司 |
6 | 泉州恒德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
8 | 上海优耐特斯压缩机有限公司 |
9 | 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 |
10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11 | 上海佳力士机械有限公司 |
12 | 上海飞和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 |
13 | 神钢压缩机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14 | 苏州寿力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15 | 石家庄康普斯压缩机有限公司 |
16 | 英格索兰(中国)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7 | 意朗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18 |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对于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的相关规定节选:
第八条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
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能效检测
报告。
第九条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
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对其检测实验室出具的产品能效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
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
第二十条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
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验证管理。
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能效检测中,伪造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能效检测报告的,授权机构自发
现之日起一年内不再采信其检验检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能效检测中,伪造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
能效检测报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予以处罚。